01
江苏宜兴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通行环境,保障道路通行有序安全,交警部门将对部分城市区域纳入货车限行范围,公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1、东郊区域:庆源大道(不含)、王婆河路、东氿大道、巷头路等构成的环线范围以内道路。
2、广汇区域:庆源大道(不含)、宜北路(不含庆源大道路口至巷头路口)、红塔路(不含)、巷头路等构成的环线范围以内道路。
二、限行车辆
中、重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辆等。
三、限行时间
每日6时至22时,确需在限行时间内进入限行区域内的车辆可以到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限行区域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线路通行。
本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02
浙江宁波
9月1日起,宁波奉化区在原有限行区域上,将部分城区道路纳入货运车辆限行区域:
新增限行区域
(一)宝化路至甬临线范围内的锦屏南路、南大路、西直路;南泉路。
限行车辆:黄牌货车、中重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限行时间:22:00-8:30
(二)西锦路(宝化路至塘河路)、塘河路。
限行车辆:黄牌货车、中重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限行时间:全天24小时限行
03
浙江绍兴
为维护汤公高架路主线通行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决定在主线实施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的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禁行范围
汤公高架路(解放大道至荷湖江特大桥),不含三江路北向上行匝道至荷湖江特大桥连接处、荷湖江特大桥以南120m的主线及南向下行匝道。
二、禁行车辆和时段
全天禁止各类货车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执行城市快速路道路养护作业车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三、相关要求
本通告自2023年8月14日24时起施行,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04
浙江玉环
为保障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陈岙路(环峰路-尤顺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决定对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陈岙路(兴港路-榴榕路)实行大货车限行的措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通告如下:
1、限行路段:大麦屿街道陈岙路(环峰路-尤顺路)
2、限行时间:6:00-22:00
3、限行车型:总质量超过20吨的货车
4、绕行路线:经兴港路—榴榕路绕行
本通告自2023年8月15日起执行。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
05
广东中山
因广东中开高速公路建设上跨G94珠三角环线高速桥梁施工需要,G94珠三角环线高速K352+300至K364+500 (中山西互通至沙溪互通双向)将进行交通管制。
一、管制时间
01、钢盖梁、钢箱梁及桥面系施工(珠海至广州方向62天):8月20日22时-10月31日6时(中秋国庆节9月28日至10月7日除外),管制时间为每天8小时(22时至次日6时)。
02、钢盖梁、钢箱梁及桥面系施工(广州至珠海方向62天):8月20日22时-10月31日6时(中秋国庆节9月28日至10月7日除外),管制时间为每天8小时(22时至次日6时)。
二、管制路段
G94珠三角环线高速K352+300至K364+500(中山西互通至沙溪互通)路段。
三、管制措施
01
G94珠三角环线高速中山西互通至沙溪互通(珠海至广州方向)主线实施封闭管制,封闭沙溪互通广州方向主线交通,引导车辆从沙溪收费站驶出;禁止车辆从沙溪收费站进入往广州方向通行。可选择绕行路线:从G94珠三角环线高速沙溪收费站下高速,通过康乐南路、溪叠路、康乐中路、康乐北路、沙古公路于中山西收费站上高速。
02
G94珠三角环线高速中山西互通至沙溪互通(广州至珠海方向)主线实施封闭管制,封闭中山西互通珠海方向主线交通,引导车辆从中山西收费站驶出;禁止车辆从中山西收费站进入往珠海方向通行。可选择绕行路线:从G94珠三角环线高速中山西收费站下高速,通过沙古公路、105国道、105国道辅路于中山南收费站上高速。
06
山东阳信
为进一步保障滨州市阳信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障城市物流畅通,自2023年8月15日起,调整滨州市阳信县城区货车禁限行区域管理措施,公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一)东至大济路(不含),北至工业一路(不含),西至西外环(不含),南至阳城八路(含)范围内禁止通行。
(二)阳城九路全路段禁止通行。
二、货车通行时间
(一)城市核心区域。中型、重型车辆进入城市核心区域需申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中型、重型货车备案后的通行时段为22时至次日6时(含),特殊情况需另行提报通行申请。
(二)阳城三路、幸福一路允许通行的时间至8小时,中型、重型货车22时(含)至次日6时(含)进入货车限行区域实施物流配送运输,不需申领货车通行证(危化品运输车辆、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渣土车、工程车及法律规定需办理通行许可的车辆除外);中型、重型货车在其它时段通行,需申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高峰时段禁止通行。
(三)皮卡车、微型货车、轻型货车、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及特种车辆。皮卡车、微型货车、轻型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中型厢式货车及法律规定的特种车辆进入城区不需申领货车通行证(危化品运输车辆、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渣土车、工程车及法律规定需办理通行许可的车辆除外)。
(四)民生保障车辆。提供城区民生保障服务的中型、重型车辆和特殊作业车辆,可持相关部门许可文件和材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申领民生保障车辆通行证。
(五)暂停通行证办理和使用。遇大型活动、应急响应、突发事件、交通管制等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况,通行证将暂停办理,已发放的通行将暂停使用,应依据公告的时间、路线和区域通行。紧急情况需按照现场的交通标志和交通警察指示通行。
三、其它禁限行区域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区域。城市核心区域和货车限行区域均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区域,需申请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二)环保禁行区域。城市核心区域和货车限行区域均为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禁行区域,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通行。
(三)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限行区域。城市核心区域和货车限行区域均为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限行区域,依据重污染天预警响应级别、时段及车辆种类禁止或限制车辆通行,已经申领的通行证停止使用。
(四)其它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渣土车、工程车及其它法律规定需办理通行许可的车辆,应按照相关法律及规定,办理相关通行许可。
四、通行证申请备案
(一)线下申请备案。申请人可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通行备案,符合申请备案条件的,即时审核通过。
(二)线上申请备案。申请人可通过“滨州微警务”或“交管12123”线上申请通行备案,符合申请备案条件的,24小时内审核通过。
07
吉林梅河口
为进一步优化梅河口市重点景区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决定在景区周边重点道路,对大中型货车等车辆进行限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管理措施
1、中重型货车限行路段
(1)普阳路(爱民大街至南环路)知北村景区门前路段;
(2)爱民大街(普阳路至江阳路)东北不夜城景区北门前路段;
(3)阳春街(爱民大街至江阳路)东北不夜城景区南门前路段。
2、限行车辆:
重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
二、其他规定
(一)因重要生产生活需要,确需经限行时间路段通行的,请向梅河口市交警部门预约申请,经核实后按照约定时间路段通行。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路段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